青龙满族自治县金原工贸有限公司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名称 |
青龙满族自治县金原工贸有限公司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 |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5.9.22 |
||||
|
项目简介 |
青龙满族自治县金原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青龙满族自治县隔河头乡王新庄村北,附近有乡村公路通过,交通较为便利。该公司选厂年处理原矿10.0万t,年产尾矿7万t。该公司选厂配套尾矿库为一座平地型尾矿库,尾矿库原设计为一次性建坝,坝高 8.0m,库容16.3万m3。设计等别为五等。尾矿库填满后在停产或检修期间进行清库,清库完毕后循环使用。 |
||||||
|
项目组长 |
刘浩明 |
技术负责人 |
戴忠玉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环 |
||
|
报告编制人 |
李敏 |
报告审核人 |
张帅 |
技术专家 |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人员 |
李敏 刘浩明 林祥椿 张英 侯世玉 李超 薛明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的工作人员 |
李敏 刘浩明 |
出现场 时间 |
2024.11.20 |
||
|
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收集现场资料;沟通相关问题 |
||||||
|
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 |
1、坝脚排水沟、截洪沟局部存在淤堵现象。; 2、尾矿库溢水管进水口位置未按要求设置水位观测标尺. |
||||||
|
整改完成 情况 |
1、已对坝脚排水沟、截洪沟淤堵部分进行清淤处理; 2、在溢水管进水口位置设置了水位观测标尺。 |
||||||
|
报告结论 |
青龙满族自治县金原工贸有限公司尾矿库安全现状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要求,具备继续生产运行的安全生产条件。 |
||||||
|
合同期限 |
2024年11月14日至项目完成 |
||||||


